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,不予通过年检:
(一)企业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限额;
(二)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限额,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;
(三)有其他严重违法、违规行为的。
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,依照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行细则和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哪些企业将不予通过年检及如何处理
2022-06-09 02:46 7431次浏览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,不予通过年检:
(一)企业实收资本未能达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限额;
(二)企业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限额,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;
(三)有其他严重违法、违规行为的。
登记主管机关对不予通过年检的企业,依照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行细则和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武汉谨正财税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洪山区珞喻东路76号(华中科技大学光谷体育馆对面剑桥春天B栋二单元20层2009室)
联系:江女士
手机:13986048321,18963997261
电话:027-87056745
微信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