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
简称 “承制资质”,分为一类(承担军队专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)和二类(承担军选民用产品研制生产任务),审查通过后企业才能正式纳入军方装备采购名录。
产品类军标认证
针对具体军工产品的认证,依据对应的 ** 国家军用标准(GJB 开头的标准)** 开展,验证产品是否符合军方的性能、可靠性、环境适应性等要求。
例如:元器件的 GJB 597A 认证、材料的 GJB 197A 认证等,这类认证是产品配套军方的直接依据。
提交申请材料
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:
认证申请书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军工涉密业务保密备案证书(如需);
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;
内部审核报告、管理评审报告;
企业业务范围及军工合作意向证明(如有)。
审核实施阶段(认证机构主导,企业配合)
文件审核
认证机构审核员对企业提交的体系文件进行审查,判断文件是否符合 GJB 9001C 标准要求,提出文件修改意见,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。
现场审核
文件审核通过后,审核组到企业现场开展审核,分两个阶段:
阶段:验证企业体系运行的基本情况,确认是否具备第二阶段审核条件;
第二阶段:核查体系运行的符合性、有效性,重点检查生产现场管控、质量记录追溯、人员资质、军工特殊要求的落实情况。
不符合项整改
现场审核后,审核组会出具不符合项报告,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制定整改计划、完成整改,并提交整改证据,由审核机构验证整改效果。

